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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管理制度
(一)考试站必须遵守各项国家规定的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符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有关规定。
(二)考试站应符合《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标准》和本标准要求的考试站工作规程,包括报考、收费、考试等全部相关工作。要求可操作性强,管理制度应公示。
第七条 考务管理:按照《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考务管理规程(试行)》的规定实施考试。
第八条 考试站应成为中车在线网会员单位,并配合做好汽修认证考试的网络化咨询、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九条 考生服务
(一)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和上报:须符合《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标准》的报考条件,所有报考的考生信息应上报省承办单位及技术支持中心审批。
(二)考生登记:必须长期保存考生的完整记录,并及时汇总上报至技术支持中心指定的数据库备案。技术支持中心可在需要时调用考生资料。
(三)证书查询:如果考生要求考试站通过中车在线网协助查阅本人成绩和证书授予情况,考试站不应拒绝。
(四)追踪服务:考试站应建立考生就业追踪系统,以获知考生的相关就业和发展情况,并通过网络定期向技术支持中心反馈。
第十条 档案管理
考试站应保存基本情况(建站批文、建站时间、收费许可证、固定资产登记、规模等)、考试站人员和近年考试档案的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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